有用可信的命理理論得過三關

要確保一套命理理論有用可信,至少要過三關:

第一是徵兆跟外顯行為間,有明確的定義。
比如說占卜出現一個徵兆代表跟伴侶感情不順、互動不良,至少也是理念不一致,就不能又說可能也代表熱情如火、甜蜜溫馨。這就是定義模糊自相矛盾。

第二是吉凶間要有適當的比率跟出現率。
好比曾聽沈老師說,之前好不容易用程式實踐擇日技術,才發現若完全按照古法,一年裡面會找不到一天能結婚,這種技術就是過度放大了凶兆,而不切實際,就必須做適當修正,最後是跟一些命理界前輩高人討論,把影響力較低的煞星去掉,才變成現在可以用的版本。又好比有些塔羅牌系統,每張牌都可以解成充滿吉祥跟希望,這系統就是拿來自慰用的,毫無預測意義。

第三是要有穩定的再現率。
比如要說「某命徵會因為有親密關係恐懼症的毛病,而導致容易長期單身」,得先確認這個命徵發生率,比如低於10%,然後隨便針對問卜者抽樣,都會發現超過二成的大齡單身問桃花的人都是命有此兆,那就知道這個訣竅還算可信,若這個比例超過五成,則可確認作用強烈。

但其實很多命理理論,可能連第一關都過不了,或者過了第一關過不了第二關,又或者過了一二關卻過不了第三關。而這正是我對於許多乍看之下神乎其技的理論都不甚相信的原因。

附註:
原文出自個人臉書2017年4月的紀錄:
https://www.facebook.com/obst313/posts/163530105982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