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估伴侶結婚意願與能力?

男女結婚往往是一時衝動,不會想太多,多半是結婚後才真正開始了解對方,運氣好雙方一拍即合,運氣不好,個性、生活習慣、家庭關係、生活價值觀不同,能適應者維持婚姻,不能適應者離婚。

我認為,讓這樣隨機的狀況持續,就是讓人類活得很痛苦罷了,應該要能有辦法針對這件事進行預測,我個人觀察許久,覺得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具備結婚意願」,為了鑑定這件事,我建立三個指標,大體越願意主動完成這三個指標,就可知道這此人越有心結婚。

1.會想生養小孩。
生養小孩延續血脈是傳統結婚核心主因,如果不是基於生養小孩的有形無形成本高到一定要兩個人結婚並透過法律來約束並保障雙方權利,根本可以不結婚啊。

是以說得極端點,如果夫妻任一人不想生養小孩,這兩人就不該結婚。當然人會因為任何原因想結婚又不想生小孩,有小孩也不保證日後一定不會離異,但要知道,只要兩人之一沒有生小孩的意願,這兩人想結婚並好好維繫婚姻關係的可能性就會降低很多。

這個意願可不是隨便說說,必須要有金錢時間跟體力支持,亦即真要有心,雙方都會去算這個成本、預存這筆錢,甚至提早看閱一些教養相關的書籍。如果一時作不到,也該有意願要努力達到。雙方應該表現出想照顧小孩、願照顧小孩的樣子。想想自己跟對方和親友小孩互動狀況就可以知道了,兩人該要把每次一次互動當作是演練。甚至該要買些教養的書或者看些教養的資訊。

2.願意融入伴侶人際圈,也願讓伴侶融入自己人際圈
一個人不可能像孫悟空一樣從石頭裡蹦出來毫無至親好友可言,如果決定要結婚,一定會想介紹伴侶給這些重要的親友認識,期望他們也能發展出良好的互動。而愛屋及烏更是人的本性,喜歡一個人,一定會連帶對他最好的朋友、最重視的親人也抱持基礎善意。

是以如果一個人聲稱要結婚,卻連伴侶的至親、摯友都懶得應付,或者反過來不願讓伴侶打入自己的人際圈,這個人對這段關係的心態一定有問題。

3.對婚後一起生活的模式有共通願景
注意,這邊用的詞彙是「一起生活」,亦即覺得結了婚也可以跟伴侶分隔兩地一年見幾次面沒關係的,本就不該結婚。感情,不是靠激情來維繫的,而是靠日積月累貨真價實的良好互動來維繫,這才能讓雙方從神經層次產生信賴與依賴感。

這指標又包括「共同願景」四字,亦即對未來婚姻生活有想法,還得另一個人同意,比如一個人想出國發展,願意帶著伴侶一起走南闖北,另一個人卻只想要在家鄉奉養雙親,這就是有想一起生活,卻沒有共通願景。又或者一個人想跟伴侶一起打拼胼手胝足累積財富,另一個人卻只想當個家庭主婦、主夫甚至被供養就好,又或者只想隨心所欲過日子也不重視個人健康,那也是沒有共通願景。若始終沒法心甘情願在這些事情上取得一致共識,甚至沒事還會爭辯一番互不相讓的,就根本談不上結婚意願。這個願景若要細論,還包括1.對錢的用法、2.對子女教育理念、3.對雙方長輩的奉養方式,這三件要事都必須取得共識。

說來對上述三個指標的探討,也可以濃縮為一個問題「想結婚的理由是什麼?」尤其對男人來說,條件好到一個階段,他不結婚是比較有利的,可以繼續胡搞瞎搞不用負責任嘛,甚至養小孩的問題根本可以付錢了事,也找得到女生甘願為他作到這種地步。所以一個條件不差的男人真心想結婚,必須要有一個很好的信仰跟信念。女方可以旁敲側擊問他「為何想結婚?是因為認真想過想要這樣的生活?還是父母要求?還是覺得年紀到了就該做這件事?」

我認為正確的答案該是:「哪來那麼多閒工夫花在妹紙身上?結婚組織家庭,好好工作賺錢、培育強大的子嗣,這就夠把所有時間花光了,尤其照顧小孩超費神,哪還有心力找別的妹啊!」

而如果認真想要過家庭生活,除了必須跟伴侶擁有類似願景跟價值觀以外,雙方應該表現出想照顧小孩、願照顧小孩的樣子。看看自己跟伴侶和親友小孩互動狀況就可以知道了,雙方該要把每次一次互動當作是演練,甚至該要買些教養的書或者看些教養的資訊。

如果男方一副:「這都交給女方」的態度,其實很可能就是嘴炮罷了,甚至以事業為藉口把奉養雙親、教育子女、居家維護...的任務都交給女方,然後以拼事業為名,爽爽跟小三小四小五胡搞。更惡劣的是,男方若揮霍無度沒有積蓄,女方受不了想離婚,男方還可以反過來跟女方要求要分她努力工作積攢的一半家產。不幸成了這種男人的老婆,真是跟奴隸也差不了多少。

附論:由後天養成而與本命無關的好性格怎麼看
這篇是要論「交往對象的結婚意願判斷法」,但有人性格差,就算當下表現得很有結婚意願也取得共識,也規劃出美好願景,實際上做不到,就算好不容易結婚,還是撐不久。所以文末還是順便提一下:要結婚也要挑性格好的人,那婚姻品質才是有保障的。而好性格大概就三種特質共構而成:

1.理性
短短兩個字,包括很多次要特質:講道理,有相對穩定、一致的價值觀,誠信可靠。不會反覆無常、不會情緒化、不會瞻前顧後、不會自欺欺人、不會暴虎馮河、不會剛愎自用。這很容易看得出來,一般有在做有氧運動或有靜坐習慣的人,比較容易做到。

理性能力很重要,因為生活有很多事要面對、要規劃。沒理性能力,就不用指望能有好的決策品質跟執行力,也不用指望能好好過日子了。

2.同理心
講道理,不代表能溝通,感受不是單憑理性就能理解的,女人經痛產痛心情差,這有什麼道理好講?但不講道理,卻可以講同理。無法體會對方的痛苦,至少知道對方處在痛苦之中,知道要想點辦法。想不到辦法,至少安慰一下,連安慰都做不到,那也不能冷嘲熱諷質疑批判謾罵,搞成這樣,照孟子的標準,這就不是人,而是禽獸了。

3.慣於包容與尊重
儒法跟黃老都很有道理,卻是背道而馳、格格不入。牙膏到底要從中間擠還是從後面擠,這是永恆的爭議,這個時候,就是需要尊重跟包容。但凡屬於人身自由,都是旁人不該干涉而該予以尊重跟包容的!一個人喜歡吃什麼穿什麼玩什麼,怎麼想事情怎麼看問題、臉書網誌愛寫啥,那也都他自由。就算是父母都不該管,更何況是伴侶或朋友。簡單說來,能把朋友或伴侶當作自己養的貓來看待,對方還知道怎麼用馬桶跟賺錢養活自己,就心滿意足,這樣差不多就可以做到包容啦。

後記:
會有這文章,說來是因為我受夠了,我原本以為,這種問題之粗淺,根本不該由我特別撰文回答,問問自己家族長輩也該知道,但我實在遇到太多次跟客戶交待「要先確認對方有結婚意願才能交往」,之後客戶被分手,然後分析起來往往發現客戶選擇的人根本沒有做好結婚準備啊,只是出張嘴客戶就信了......,怎麼能夠發生這種事情?我終於決定寫這篇文章!

本文不是想做什麼邏輯推論構築什麼理論架構還旁徵博引,沒領國家研究補助沒那閒工夫,只是單方面陳述我所觀察到的法則。若有人認為可以自外於這些指標,以我來看,我只會認為那是出於自我感覺良好下的控制錯覺,我也絕不會花費任何時間去辯論這件事。

此外,2016年3月,無意間從臉書上看到紐約時報針對類似議題寫了篇文章〈如何確定結婚意願〉,我覺得很棒,順附連結在此:
http://cn.nytstyle.com/style/20160325/t25marriage/zh-hant/